不可不知的美国大学申请的种类及程序

美国大学申请种类及程序根据申请截止收件的日期可分为下列三大类。
 
第一种是“提早申请(Early Application)”,提早申请又分成两类,也 就是“提前行动(Early Action,简称EA)”与“提前录取(Early Decision, 简称ED)”;
 
第二种称作“先来先审(Rolling Admission)”;
 
第三种称作“正常申请(Regular Decision)”。
 
“提早申请”(提前录取)— EA和ED
“提早申请”的第一类称作“提前行动”(Early Action,简称EA)。 所谓EA是指,学生在当年的11月1日或11月15日截止收件日期之前必须把 所有的申请文件寄送到大学招生办。
 
在以EA的方式申请的大学(除“单一选择性提前行动Single EA”或“限制性提前行动Restrictive EA”的大学外)的同时,也可以申请其他大学,其中包括ED、EA以及“先来先审”等方式的大学申请。
 
在当年的12月中如果收到EA申请的大学的录取通知,不需要立刻通知该大学自己是否打算就读该大学,而可以等到下一年的5月1日,也就是所有大学(包括以“正常申请”方式申请的大学)要求学生寄回他们被录取的通知书时,再告知该大学招生办自己所做的决定。这也就是所谓的“无约束力(Non-Binding)”的申请方式。
 
要特别注意的是,在EA的申请种类中有一类很特别的EA申请方式,那就是“单一选择性提前行动(Single Choice)”,耶鲁大学以及斯坦福大学都提供学生此类申请方式。这种申请方式与一般EA申请方式唯一的差别就是:学生在申请此类大学时,不可以同时对其他大学院校进行EA或ED方式的入学申请,但可以申请“先来先审”方式的大学。
 
“提早申请”中的第二类称作“提前录取(Early Decision,简称ED)”。学生必须在12年级开学后,立刻将申请大学需要的所有文件在11月1日或11月15日的截止日期以前寄送到大学的招生办,通常在12月中会收到录取通知。如果被录取,除了因为财务上无法负担(必须向校方提出有力的证据)的原因以外,必须要接受录取而到此大学就读。要注意的是,每个学生只能对一所大学提出ED方式的申请,但是可同时对其他大学的EA或是“先来先审”提出申请。但是一旦收到大学的录取通知后,申请者必须通知所有其他正在申请的大学,立刻停止审核他的申请。ED的申请是“具约束力(Binding)”的,也就是说一旦被录取就一定要就读。
 
 
ED的优点
一般大学或多或少会偏爱一些选择使用“提早申请”方式的学生。以“提早申请”方式申请时,被录取的几率会比以普通方式申请时高得多。许多大学25%-40%的新生都是从以ED方式申请的学生中选出来的。
 
学生在以ED方式申请大学的同时,我们也鼓励其申请一两所名声不错的有以EA方式录取以及有以“先来先审”方式录取的大学。
 
目前不少大学(大多是小型的文理学院)提供两次提前录取的机会,ED II一般是12月底递交申请,第二年的2月左右告知结果。学生在12月15日大学以ED方式录取通知公布之后,如果没有以ED方式被大学录取,而且对某些提供ED方式招生的学校有兴趣的话可在1月1日或1月15日(以官网公布为准)以前寄出申请文件。同样,学生一旦被录取,就一定要就读该大学。
 
“先来先审”(滚动录取)——RA
第二种大学申请方式叫作“先来先审(Rolling Admission)”。很多 公立的州立大学都采取此种申请方式。顾名思义,这种申请方式讲究的是越早越好。如果学生拖到很晚才寄出申请文件,到时大学已经招生额满,当然也就失掉被录取的机会。
 
“正常申请”(常规录取)——RD
第三种大学申请方式是“正常申请(Regular Decision)”。学生需要在当年的1月1日或1月15日或2月1日(以各校的官网为准)以前将所有的 申请文件寄到大学招生办。而学生将在4月1日以前收到录取与否的通知。如果被录取,学生须在5月1日以前通知大学自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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